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发展的意见
(2011年5月10日)
为进一步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提高全县农业品牌知名度,不断增强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质量与效益并重的原则,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为手段,以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监管为保障,加快品牌农业发展,做大做强临朐农产品安全品牌,推动现代农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发展思路和任务目标
以争创中国名牌、山东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山东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充分挖掘全县农业优势资源,集中培育一批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努力打造我县农业整体品牌,以品牌农业发展深化提升区域化建设。2011年争创地理标志产品1个,省级名牌(或著名商标)3个;2012年争创国家级名牌(或驰名商标)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或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省级名牌(或著名商标)3个。到2015年,争创国家级名牌(或驰名商标)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或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个,省级名牌(或著名商标)12个。
坚持“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指导原则,创新“企业为主、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发展机制,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下
简称“三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优质农产品为基础,重点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行业协会等农业经济组织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的品牌农产品,2011年建设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9个(其中种植业示范园区3个),省级标准化基地(或示范场)3个;新发展“三品”认证39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7个,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12个。2012年建设市级现代农业园区29个(其中种植业示范园区3个),省级标准化基地(或示范场)5个;新发展“三品”认证59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44个,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15个。2013年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15个。2014年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15个。2015年建设市级现代农业园区34个(其中种植业示范园区3个),省级标准化基地(或示范场)7个;新发展“三品”认证69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54个,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15个。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多元化基地建设,夯实品牌农业发展的基础。要广泛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多主体、多元化建设高标准、大规模的基地,特别是重点建设有机、绿色食品基地,实现我县由农业大县向基地大县转变。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基层组织、合作社、协会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公司+合作社+标准化”、“公司+基层组织+标准化”、“公司+农场+标准化”等形式建设基地,形成企业自属基地、合同基地、合作社基地、私人农场等多元化基地格局。每个镇(街道),都要建立1—2个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优势突出的现代农业园区或市级以上标准化基地(或示范场)。
(二)加大农业化学投入品监管力度,打造品牌农产品生产安全环境。要加快封闭直供专营网络建设,充分利用供销社和农村社区中心的农资供应设施,加快镇
村级专营店建设,建立高效运转的直供管理体系。要严格市场“准入制”,进一步完善农药生产、经营“一证(网点证)关两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办法,严格实行农药登记备案制度,登记备案产品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保证产品登记备案率达到100%,主要产品加贴防伪标识率达到95%。要深入开展农业化学投入品集中整治,彻底根治非法生产、经营高毒高残留化学投入品问题,进一步净化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
(三)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品牌农产品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行业协会等农业经济组织是品牌农产品经营的核心和主体,要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扶持培育壮大。要深入了解国家、省产业政策和项目信息,从财政、税收、金融借贷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加大出口退税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扶持力度,暂缓或免收有关费用。要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加大金融部门对涉农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实施科技兴企活动,鼓励加工企业走产学研相结合的企业发展模式,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要积极开展国际质量标准认证,争创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促进企业上档升级,使每个企业都成为发展品牌农业的主体。
(四)确定重点产品,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按照“规划一批、培育一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对现有优势产业、优势产品和名优特农产品进行筛选排队,确定品牌培育方向,并将品牌创建工作落实到各镇(街道)和每个龙头企业。每年都要确定一批农产品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并组织评审推荐一批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使品牌创建工作贯穿始终。种植业要重点抓好蔬菜、果品、粮油基地的优势品种;养殖业要突出建设一批新型现代化养殖场,建立奶牛、肉鸭、肉鸡、生猪等主要畜产品基地。要按照“一村一品,一品一业,一业一社,一社一牌”
的要求,积极培育品牌农业,使我县优势农产品品牌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五)加快商标注册步伐,促进农产品包装标识上市。有关部门、企业(合作组织)要高度重视商标注册和产品包装工作,特别是对有较好产品优势但尚无商标的名优特农产品,要抓紧搞好注册,下决心解决农产品无商标、无包装销售问题。对获得“三品”认证的农产品,除鲜活畜禽、水产品外,要按法律规定实行包装销售。在现有农产品注册商标的基础上,今年新注册商标20个,各镇(街道)都要培植2个以上农产品品牌。
(六)搞好“三品”认证,提高产品档次。加强“三品”认证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技术工作人员,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认证机构工作经费,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按章理事。推行强制性认证,加快“三品”认证步伐。对达到认证条件的基地和产品,及时组织搞好认证申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一个基地和产品都能取得相关认证。加强对获证企业(基地)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准生产行为。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超时限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积极营销推介,提高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引导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凭借品牌优势,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全面开拓国内中高端市场,实现市场多元化发展。要注重产品包装形象设计,规范产品包装标识,促进产品的深度开发和增值。支持品牌农产品参加国家、省、潍坊市组织的各类农产品贸易洽谈会、交易会、博览会等市场开拓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把发展品牌农业纳
入重要工作议程,列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县委、县政府成立推进品牌农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镇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增挂“农产品质量检测和品牌认证工作办公室”牌子,在全县上下逐步建立完善的工作体系。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在全县推进品牌农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尽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的良性互动格局,共同推进品牌农业的发展。县农业局负责品牌农业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推广、农产品生产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及“三品一标”认证等工作;县畜牧局负责畜牧业品牌农产品生产过程指导、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等工作;县林业局负责林果产品生产过程指导及质量监管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水产业品牌农产品生产过程指导,水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有关农业产业政策及上级农业项目争取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发展品牌农业经费保障工作;县工商局负责农产品商标注册,创建驰名和著名商标,品牌农产品市场监管及保护等工作;县质监局负责农产品加工过程质量工作的指导、监管,品牌农产品质量体系认证以及通过本系统推荐企业争取省级以上有关品牌荣誉称号等工作。
(三)落实政策,完善机制。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和落实扶持品牌农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切实加大对发展品牌农业的投入,充分调动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创建农产品品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财政预算资金作为实施品牌农业发展战略的专项资金,加大对品牌农业的政策
扶持力度,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山东著名商标、山东名牌产品的企业(合作组织)、新取得的“三品”认证农产品和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省级标准化基地(或示范场),按照县委、县政府临发〔2010〕9号文件规定兑现奖励,并加大品牌农业在新农村建设考核中的权重,以调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推进品牌农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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