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环保门”
根据《财经国家周刊》2010年8月3日改编
7月4日,福建上杭县下都乡渔民发现大批死鱼出现,他们的第一反应是“紫金山又在排毒水”。“毒水”是渔民对紫金矿业采矿过程中所产生废水的称呼。汀江渔民经常因为“毒水”遭遇死鱼现象,只是紫金矿业从不承认两者之间的联系。如此大规模的死鱼出现引起了渔民的愤慨,问题当即被反映至当地政府。
7月12日,紫金矿业废水污染汀江流域的消息被证实,仅汀江流域棉花滩库区死鱼和中毒鱼即达378万斤;同日紫金矿业紧急停牌,公告了9天前的废水泄漏事故——紫金山铜矿湿法厂9100立方米含铜酸性污水进入汀江。这正是汀江死鱼及水质变绿的原因,也是紫金矿业第一次公开承认污染问题。政府部门紧急介入,环保部、福建省环保局、福建省证监局等调查组随即赶到。环保部会同福建环保厅、龙岩市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最后认定,此次事件是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事因在于,“企业污水池防渗膜破裂,导致污水大量渗漏后通过人为设置的非法通道溢流至汀江”。
这种人为设置的非法通道,就是紫金矿业人为非法打通的排洪洞。紫金矿业湿法炼铜的循环利用和环保设施系统并不能利用所有废水,如果按环保标准对这些污染水进行处理,是需要付出高成本的。紫金矿业找到了一个低成本的处理方法,那就是不定期通过排洪道排泄废水。
而在此前,居住当地的上杭人,已10余年不敢喝自来水(水源来自汀江紫金山下游)。多年来,上杭人仅买水一项费用累计支出便在亿元以上,因环境污染转产的下都乡渔民每年损失2000万元以上。
肇事铜矿位于紫金山脉一隅,是紫金山金铜矿的主体组成部分,也是紫金矿业的主要经营资产。紫金山“上金下铜”,伴随着金矿逐渐枯竭的风险,铜矿逐渐成为紫金矿业的主要利润来源。2009年紫金矿业集团产铜8.48万吨,与上一年相比增长38%;铜矿业务收入占比10.75%,利润占比已达21.52%。当时全球铜市场震荡下行,紫金矿业铜销售价格同比下降20%以上,但对集团利润贡献并无影响。这主要归功于紫金矿业的成本控制。紫金矿业说,公司所拥有的堆浸选冶技术、湿法冶金工艺等100多项专有技术和11项专利技术,给紫金矿业在矿产资源开发方面带来低成本的巨大经济效益。
正是这些技术,使得紫金矿业从一个在福建上杭紫金山金矿开发起步的民营小企业,发展成一个走向全国、面向全球,以黄金及其它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为主的大型矿业集团。继2003年12月在香港成功上市后,2008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6年3月20日,紫金矿业被纳入道琼斯中国海外50指数。2006年位居《福布斯》中国顶尖企业排行榜第17位、最具有投资价值的海外上市公司第16位(矿业企业第1位);2007年位居福布斯中国顶尖企业榜第二位。2008年3月,2008年3月,集团公司的核心企业——紫金山金铜矿凭借其国内黄金单体矿山储量最大、采选规模最大、产量最大、矿石入选品位最低、单位矿石处理成本最低、经济效益最好六大优势,被中国黄金协会评为“中国第一大金矿”。紫金矿业以低成本抵御了金融危机的影响,实现和保持了净利润两位数增长,2009年12月31日公司市值达1277亿元,跻身英国《金融时报》2009年度全球500强企业(市值)排行榜第243名,成为中国乃至全球的大市值公司。
然而,随着对突发污染事件的深入调查,紫金矿业的低成本真相逐渐浮出水面。紫金矿业宣称的所谓技术,始于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大胆采用氰化钠溶液提炼黄金,这一方法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意味着严重污染的产生。虽然后来堆浸技术、湿法工艺在流程上成功打通并成为国家支持技术,但整个系统依然做不到全封闭、无污染,尤其是循环利用系统不能消化所有废水。对生产中系统循环利用不能完全消化的、后期处理困难的废水(污染
水),紫金矿业的做法是将其直接排往汀江。
对于低品位矿的开采,加上高污染的排放,正是紫金矿业低成本利润的来源。在低成本采矿模式下,紫金矿业快速增长——原本需要高投入消化的污染问题,在破坏性的生产模式下变成了成本优势。这让紫金矿业敢于进入更多在竞争对手眼中无利可图的低品味矿开发领域。随着紫金矿业可开采矿产品位的不断降低,紫金山铜金矿的可开采矿产储量也不断增多。紫金山因此被称为国内最大单体黄金矿山,紫金矿业也成为中国最大黄金企业。
一个A股、H股同时上市的明星公众公司,紫金矿业并非没有受到外来质疑、检查;当地百姓、离休老干部也曾屡次上访,但这一切对紫金矿业的质疑,都在当地政府的斡旋下被推在一边。
2009年紫金矿业对于上杭县财政收入的贡献率占到了60%,上杭政府各部门干部在紫金矿业任职、挂职的大有人在。已经被公之于众的典型代表是现任武平县副县长郑锦兴。2006年8月从上杭县副县长位置辞职后,郑即到紫金矿业任监事;2009年6月,在获得紫金矿业100万股份后,郑离开紫金矿业,回归仕途。
此次肇事铜矿湿法厂在2009年9月曾收到福建省环保部门的整改要求。当时环保部门检查时发现紫金矿业排放大量超标污水到汀江,随即给出了整改要求。但直至此次突发事故,一年前要求的整改并未完成。除此之外,2008年紫金矿业接受上市环保审查时,被勒令停产整顿的5家下属公司,直到2010年5月环保部再次核查,整改仍未完成。2010年5月,环保部发文批评了包括紫金矿业在内的11家存在严重环保问题的上市公司,称紫金矿业7家下属子公司存在不同类型的环保问题。
紫金矿业停牌公告发生污染事故的第二天,也就是7月13日,其A股下挫3.68%,报收
于5.76元,H股下挫12.19%,报收于4.9港元。
国庆长假后的第一个开盘日——10月8日,紫金矿业对外公布了福建省环保厅9月30日对其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7月3日和7月16日,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先后两次发生含铜酸性溶液渗漏,造成汀江重大水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3187.7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及《福建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第99点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细化标准,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决定对紫金山金铜矿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直至治理完成;2、罚款人民币九百五十六万三千一百三十元。”
开盘后,紫金矿业股价急速拉升至涨停板,全天报收于每股8.00元,上涨0.73元,涨幅10.04%。同一天的港股市场,紫金矿业同样暴涨12.12%,收盘报收于每股7.40港元。
思考题:
1.紫金矿业案例中主要涉及哪些利益相关者?他们各自的利益是什么?
2.紫金矿业在做决策时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是如何考虑的?你认为紫金矿业今后应当如何权衡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具体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3.紫金矿业在决策过程中依据的财务目标是什么?这种财务目标是否合理?为什么?
4.你认为在什么前提下,股东财富最大化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的最佳目标?在我国现阶
段是否具备了这些前提条件?为什么?今后应该如何努力实现这些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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