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布日期】2018.04.19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18.04.1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衡水市工程质量管理标
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新区、滨湖新区建设局及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衡水市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衡水市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促进责任主体质量责任落实,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强化工程实体质量保证,推进我市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现就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施工企业为重点,以施工现场为中心,以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重点,建立企业和工程项目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二、工作目标
引导和督促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企业日常管理、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工序质量过程控制等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建立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实现质量行为规范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程序化,促进工程质量均衡发展,有效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积极创建优质工程。力争到2020年底,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 三、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备案的全过程,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实行的规范化管理活动。其核心内容是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 (一)质量行为标准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GB 5021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规范》(DB13(J)/T173-2014)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体
系健全、制度完备、责任明确”的要求,对企业和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作出相应规定,主要包括项目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技术管理、材料管理、分包管理、施工管理、资料管理和验收管理等。
(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按照“施工质量样板化、技术交底可视化、操作过程规范化”的要求,从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质量控制、施工工序控制及质量验收控制的全过程,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工序做法以及管理要求等作出相应规定。 四、各方责任主体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内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建立项目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管理、机械管理、技术管理、材料管理、分包管理、施工管理、资料管理、质量问题处置和验收管理等质量管理制度(见附件:施工单位需要建立的质量管理制度清单),并对项目部是否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部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二)建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明确各分部、分项工程及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质量责任人,严格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建立施工过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保证工程质量的可追溯性。
(三)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岗位责任制度。将工程质量责任详细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质量管理环节、操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制定简洁、适用、易执行、通俗易懂的质量管理标准化岗位手册,指导工程质量管理和实施操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质量管理和操作水平。
(四)实施样板示范制度。在分项工程大面积施工前,以现场示范操作、视频影像、图片文字、实物展示、样板间、样板件等形式直观展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做法与要求,使施工人员掌握质量标准和具体工艺,并在施工过程中遵照实施。
按照标准做样板,通过样板引路,将工程质量管理从事后验收提前到施工前的预控和施工过程的控制。按照“标杆引路、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确保实效”的要求,积极培育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促进质量管理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中的作用,大力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推动各方主体、监管部门等协同管理和共享数据,打造基于信息化技术、覆盖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
(六)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体系。及时总结具有推广价值的工作方案、工艺做法、管理制度、指导图册、实施细则和工作手册等质量管理标准化成果,依据省厅建立的基于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核心内容的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实施情况及效果开展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评先、诚信评价和项目创优等重要参考依据。 五、进度安排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准备阶段(2018年4月-12月)
1、本市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参照《施工单位需要建立的质量管理制度清单》中所列制度条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各企业确定一个项目为样板项目(2018年4月-6月);
外省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参照《施工单位需要建立的质量管理制度清单》中所列制度条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确定一个工程项目为样板项目(2018年4月-6月);
2、各样板项目按照本企业、项目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根据执行情况完善制度,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2018年7月-12月); 3、根据省住建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办法和评
价标准制定发布情况,组织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和相关企业、项目负责人员进行学习(2018年11月-12月)。
(二)试点示范阶段(2019年1月-12月)
1、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本省)、外省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相应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标准化(2019年1月-6月);
2、全市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参照《施工单位需要建立的质量管理制度清单》中所列制度条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质量管理制度(2019年1月-6月); 3、全市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确定至少一个项目作为样板,执行制定的本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根据执行情况完善制度(2019年7月-12月);
4、对所有试点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评价,要全部达到合格标准(2019年7月-12月)。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0年1月-8月)
1、试点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提炼,形成具有推广、借鉴价值的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和评价标准等成果,上报质量监督站(2020年1月-2月);
2、结合在全省推广的先进成果,改进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2020年3月-8月);
3、全市除试点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外的所有在监工程项目参照《施工单位需要建立的质量管理制度清单》中所列制度条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制度(2020年4月-8月)。 (四)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9月起)
1、在全市全面实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要求所有在建工程执行企业、项目建立的质量管理制度(2020年9月起);
2、按照全省统一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对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进行评价,要求全部达标(2020年9月起)。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质量管理标准化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对夯实企业质量工作基础、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促进工程项目和地区质量管理水平提高起着重要作用。市住建局成立了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 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长江 副局长 副组长:李桂平 监理科科长 郝进强 资质管理科科长 张建国 勘察设计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质监站,办公室主任由质监站站长XXX亮兼任。
(二)强化措施,大力指导。充分利用现场观摩、专题培训等形式,提高相关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2019年起,每年5月份、10月份各组织一次全市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观摩会,邀请全市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参会学习,积极宣传质量管理标准化的重要意义。
将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巡查、飞行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促进企业形成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程序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
2020年9月1日起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不达标的工程项目不得申报优质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不达标的工程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和项目负责人不得评优评先评奖。
(三)统筹结合,务求实效。将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与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相结合,通过对近三年工程质量投诉事件进行梳理,分析出投诉多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出现原因。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和工程项目针对问题及原因,结合自身施工管理经验,优化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标准,制定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自2018年7月份开始,每半年总结一次各工程项目的成熟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加强示范引导作用,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实现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持续提升。 附件
施工单位需要建立的质量管理制度清单
1、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要满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规范》(DB13(J)/T173-2014)要求);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标准员、资料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管理标准化岗位手册;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资料员、施工员、材料员岗位责任考核制度(必须包括质量责任考核内容); 4、操作工人质量责任制;
5、培训管理制度(培训对象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标准员、资料员、施工员、材料员、操作工人、新入职员工、新进场员工等,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建设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企业管理制度等) 6、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7、材料管理制度(包括材料采购、合格供应商评价、材料台帐、进场验收、现场材料标识、见证取样送检、检验台帐等);
8、图纸会审管理制度; 9、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0、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11、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12、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13、样板示范管理制度; 14、质量常见问题预防管理制度;
15、工程质量巡查制度(施工单位对项目部工程质量巡查); 16、分包管理制度(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17、项目部质量检查制度(质量检查的频次、施工过程三检制度等); 18、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包括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及竣工验收等);
19、成品保护制度; 20、质量问题处置管理制度; 21、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22、质量责任追溯制度(施工过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等); 23、质量事故处置及责任追究制度; 24、质量回访、保修及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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