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的条件
2024-10-05
来源:桦拓教育网
一、正面回答
1、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2、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3、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4、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5、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6、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7、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8、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等情形。
二、分析
强调的主要是在企业主要资产无法变现、资金链断裂、无人经营、长期亏损等情况下无法清偿债务的,即可以认定企业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三、破产清算所需要的时间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