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桂林所属的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下辖市。
2、桂林是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国家对外开放重要的国际旅游城市、国际性旅游航运枢纽、全国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万年智慧圣地;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国际旅游胜地;是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永久举办地、中央军委桂林联勤保障中心驻地。
3、桂林历史悠久。据市区宝积岩和甑皮岩洞穴发现的遗物考证,距今约一万年前,桂林就有人类祖先活动。夏、商、周时期,桂林是“百越”人的居住地。公元前214年秦始皇开凿灵渠,沟通湘、漓二水后,桂林便成为“南连海域,北达中原”的重镇。
4、“桂林”之名,始于秦代,秦始皇置桂林、象、南海三郡,桂林郡因当地盛产玉桂而成名,这是“桂林”名称的最早起源,但郡治不在今天的桂林市。